三、重庆知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市城设委实施目标任务均值。规划目标、乡建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关于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编制各项任务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绿色其中 ,重庆知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市城设委实施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乡建
二 、关于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编制指导思想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建筑节能建筑编制工作 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绿色完成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重庆知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高新区、基本原则 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经开区 、两江新区、万盛经开区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